《吴氏石头记》:或许是《红楼梦》真实结局的最佳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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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传说中的《红楼梦》真正结局流出,震惊四方。我最近读到此版本,深感惊讶。

这一被称为“旧时真本”的版本曝光了最后28回(81-108回),情节与所有现存版本截然不同:

  1. 贾母和王夫人均已去世,贾政同意宝黛成婚,婚礼即将举行。
  2. 就在此时,元妃遭到朝廷的严酷惩罚,贾府失去庇护并被牵连抄家;
  3. 家贼与流寇内外勾结,贾家及整个朝代彻底败亡。
  4. 宝钗对黛玉的死负有直接责任,她心机深沉,原书中多处埋下伏笔。

我初读《红楼梦》时年纪尚小,随着成长不断重读,心中积累了几个疑问。然而,试图从各种版本中寻找答案,甚至阅读各个续书后,依然未能找到满意的解答。而《吴氏石头记》几乎解答了所有的问题。

一、抄家是否可以算作末世?

《红楼梦》中反复强调末世的概念:“凡鸟偏从末世来”,“生于末世运偏消”等等。什么才算末世?几乎所有续书都描写贾府被抄家,但仅仅一个家族的灭亡是否足以称为末世?假如薄公子与人谈及末世时,说他当时还在国外留学,那岂不是听上去很奇怪?我认为,只有一个朝代的覆灭,才可以称之为末世。

书中还有一句话:“训有方,保不定日后作强梁;择膏粱,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。”意思是,本想教导子孙有方,谁知他们却成了强盗;本想找个好女婿,结果女儿却被卖到了妓院。后半句指的是巧姐,前半句则显得颇为诡异。究竟在何种情况下,富家子弟会选择做强盗呢?若只是清平盛世,家被抄了,他们选择做强盗捞一笔,难免被捕,结局很可能比被抄家更惨,他们是否会做如此愚蠢的选择?显然,最佳时机是在乱世,而最好的时机则是末世。

《吴氏石头记》是唯一一部写贾府亡于流寇的作品。贾环和贾蓉分别带领流寇攻打大观园,烧杀抢掠,“白骨如山”,黛玉作为未婚妻率众抵抗,最终选择自杀。乍看情节,似乎过于感人,细想之下,如果只是抄家和子弟流落,《红楼梦》就完全没有必要成为禁书。

二、是谁告密导致晴雯之死,四儿被逐出大观园?

尽管红学家试图为袭人洗白,但她在直觉上依然让人反感。院中的海棠花凋谢,宝玉说那是晴雯去世的先兆。袭人在此时满是醋意地反驳,声称晴雯算不上什么,怎能“灭过我的次序”,作为头牌丫头的她才配得上那美丽海棠的比喻。这是在晴雯刚死时,连死者的地位都要争,实在让人无语。

续书明确指出,袭人通过秋纹向王夫人告密。其实原书也写得很清楚,袭人被王夫人收买后逐渐失去了宝玉的信任:宝玉为了让黛玉得到传情手帕,试图支开袭人让晴雯去送。晴雯离开后,宝玉十分清楚最大的嫌疑正是袭人,他表达了不满:

“四儿是我误了他,还是那年我和你(指袭人)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作些细活,未免夺占了地位。”

此时贾宝玉还在给这个通房丫头留面子,没有直接指出“夺占了你的地位”。接着由于过于悲痛,他不顾一切地爆发:

“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样,从小在老太太屋里过来的,虽然他生得比人强,也没甚妨碍去处,就只他的性情爽利,口角锋芒些,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。”

宝玉并非圣人,他其实心中愤怒难平,“箝诐奴之口,讨岂从宽?剖悍妇之心,忿犹未释”。在这本续书中,因怀旧情谊,最终亲自为袭人介绍了有钱的蒋玉菡,合情合理。败落后,袭人也知恩图报地供养宝玉,“有始有终”。

三、女儿都是好的吗?

得知袭人告密害死晴雯后,贾宝玉的“女儿是水做的骨肉”的观点再度崩溃:夏金桂是个貌美心恶的蛇蝎。在续书中,她把香菱赶去做宝钗的丫头,最后甚至直接勒死香菱,试图嫁祸给宝钗。而宝钗因识破金桂的阴谋而未报官,因此并未受到牵连。

其实,认为女孩都是好的只是贾宝玉的一个阶段性认识,随着他逐渐接触世事,这种认知开始破灭。在《芙蓉女儿诔》中,他开始厌恶袭人,而在续书中,甚至厌恶宝钗,以至于宁愿凄凉一生也要逃避。

四、宝钗观玉,是否是一场双簧?

续书的答案是肯定的。彼时宝钗欲嫁给宝玉,她的心机不亚于《围城》中处心积虑嫁给方鸿渐的孙柔嘉。

第八回中,宝钗观看通灵玉,有这样一段描写:

“宝钗看毕,又从先翻过正面来细看,口里念道:莫失莫忘,仙寿恒昌。念了两遍,乃回头向莺儿笑道:你不去倒茶,也在这里发呆作什么?莺儿嘻嘻的笑道:‘我听这两句话,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。’”

为何一个才思敏捷的女孩要念两遍这八个字,并在念完后还要丫头提醒她该说的话?如果宝钗真的想岔开话题,随便恭维一下或直接告诉丫头去倒茶便可,然而宝钗却没有。

五、“风刀霜剑严相逼”,是否夸张?

葬花吟预示了黛玉的命运。以前我总觉得“风刀霜剑”的比喻过于夸张,“一年三百六十日”,我无法想象她承受了多大的委屈。续书的情节告诉我,这不仅是比喻,而是写实。流寇入侵大观园,劫走宝玉平儿。此时熙凤死去,探春远嫁,唯有林黛玉作为宝玉未婚妻独撑大局,却因中了反间计误杀军师小红,导致众叛亲离,最后在沦陷前夜走入树林的隐蔽处,上吊自尽,所谓“玉带林中挂”。一年后宝玉重返大观园,看到树下一具白骨和树洞中的手帕,才知是黛玉的尸骨,哭晕后黛玉托梦,诉说前世的绛珠草和神瑛侍者为谁,这便是批注中的“证前缘”。

六、凤姐“扫雪拾玉”与“知命强英雄”

批注中明确指出,后续章节中有:

“薛宝钗借词含讽谏,王熙凤知命强英雄。”

我一直认为“王熙凤知命强英雄”的时机不太对,因为:

  1. 宝钗讽谏宝玉时,他们已经结婚。(批注“今只从二婢说起,后则直指其主。今日写袭人,后文写宝钗。”)
  2. 讽谏之时,贾府已然败落。批注指出,宝钗的这次说教没有成功,且宝玉目睹家破人亡,“悬崖撒手”,逃离了。
  3. 批注还指出,即便有探春在,贾府败落时子孙也不可能流散。如果换成才干更高的凤姐呢?唯一的可能性是凤姐在败落之前就已去世。
  4. 已死之人,如何能“知命强英雄”呢?

续书的答案是,凤姐死后从太虚幻境中逃下凡,来大观园和贾府看望女儿。玉为何在雪中?因为通灵宝玉“三知祸福”,害怕刀剑无眼而躲藏,看到凤姐后告知了一切。凤姐明知自己已死的命运,依旧杀了几个灭亡贾府的流寇,所谓“王熙凤知命强英雄”——意料之外,情理之中。


网络上有诸多评论,认为这书文笔现代、用语粗陋,诗歌平仄不通,情节皆为近代人按红学研究成果编撰,因此判定此本必然假。我尊重每个人的评论和判断,但从写作的角度看:一位作者能够融汇如此多的《红楼梦》研究,并将后28回写得严谨紧凑,交代所有人物的结局,这在任何续书中都难以做到。然而,一个读过如此多枯燥考据材料的人,在短短28回中情节铺排的高潮迭起、引人入胜,但文笔却如此稚嫩拙劣——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或许出于某些目的,作者在保护自己的孤本,或许作者曾阅读真正的原书并凭借记忆写了出来。近期据称已经有人接触到原书并披露了真实的诗作:

家破王孙在,浮云世事迁。
放逐国恨堵,梦绕故家还
夜寒风作枕,棚漏雨为帘。
索瓦思烹雪,煮苋忆撒盐。
寒冬噎酸齑,雪夜围破毡。
途穷俗眼白,戍鼓扰人眠。

仅凭这一首,绝非近人所能编写。

张爱玲曾有三恨:一恨海棠无香,二恨鲥鱼多刺,三恨《红楼梦》未完。

然而我从不认为《红楼梦》的读者必须对探佚感兴趣,因为一个注定被打碎的美好,实在没必要知道它是如何被摧毁直至荡然无存的——我们已承受了太多生活的负荷,读书怡情悦性正是我们难得的放松。

如果能读到这里的人,或许与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相同:只是单纯的喜欢。